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江城政法

吉林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服务企业周司法维权主题服务日”答记者问活动

2020-04-20 09:53    吉林市长安网

  

  4月17日,吉林市委政法委在吉林市机关会议中心组织召开了“吉林市‘服务企业周’司法维权主题服务日”答记者问活动。

  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主持,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出席了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服务企业周”的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吉林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各部门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及《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两个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组织全市政法各部门分别制定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全力助力企业发展。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就各自领域在服务民营企业、落实《清单》工作举措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开展了“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三抓促振兴”主题实践活动,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暖企”法律服务的意见》,积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救助力度,设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积极为涉诉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按照《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要求,严格区分民营企业罪与非罪界限,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

  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针对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高风险特点,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明确了“从严保护、从宽处理”的司法政策。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专项整治工作,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加强企业权益司法保护,通过民事执行监督、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跟踪筹措返赃资金等方式,为吉林市多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大力实施“民营经济暖心工程”,建立了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专人负责,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

  市公安局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六条措施》、《吉林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包保规模性以上企业助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对全市规模性以上企业逐一明确包保责任,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建议,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对全市86345家企业进行走访,全力服务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召开全地区视频培训会议,逐条逐项详细解读《清单》,确保在案件办理中做到“统一尺度,不枉不纵”。严格把握立案标准,谨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随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民营企业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市司法局全力做好对企业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出台《吉林市司法局依法防控疫情服务全面复工复产18条措施》,编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涉及企业的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手册向企业发放。选派优秀律师团队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拓展涉企法律服务范围,为50多家企业化解了合同违约和债务纠纷。设立企业复工复产公证专门窗口,畅通司法鉴定渠道。接下来,市司法局还将组织开展一次法治宣传专项行动、一次行政执法督察活动、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一次公益“法治体检”行动。

  活动结束后,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直政法各部门相关人员对我市“老爷岭集团”等7家企业进行走访,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活动。

  (松花江网编辑 迟媛玮)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