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7月8日,永吉县组织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永吉县水利局、县执法大队、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分别对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述职,永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办主任谢大煜作了重要讲话。
谢大煜指出,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之年,因此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聚焦工作关键环节和薄弱点,对标对表查找隐患问题,以扎实举措筑牢专项斗争基础。要加强行业整治力度,系统梳理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要开展农村“三资”专项整治,集中清理整治农村“三资”中不合理、不规范、不合法问题,促进农村地区健康稳定发展。要突出长效管控,充分发挥平安创建牵引作用,推动专项斗争长效常治,落地生根。
谢大煜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乎社会稳定,人民福祉,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情绪和松懈心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想真招,出实策,以过硬举措和扎实作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永吉县各乡镇(区)、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
(松花江网编辑 迟媛玮)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