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江城政法

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七次集体学习会议

2021-12-25 09:51    吉林市长安网

  12月24日,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第七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制定颁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相关内容。

  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小东主持。 

  会议认为,《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二是要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要整合媒体资源,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准确生动地宣传、解读《条例》,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深厚氛围。 

  会议要求,班子成员要立足履行“一岗双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基本精神和规定要求,更好地指导分管和联系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选举工作。 

  中心组其他成员结合思想和实际分别作了发言。

  (松花江网编辑 迟媛玮)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