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吉林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相关知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小东主持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喜君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副书记张耀辉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吕树森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及《吉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法规相关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站位高远、内涵丰富,具有极强的政治感召力和实践指导力,对于指引我们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政法委机关首先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把“两个确立”作为最深刻的政治领悟、最执着的政治信念、最坚定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地忠诚核心、信赖核心、紧跟核心、维护核心,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政法机关落地见效,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行。
会议指出,《公务员法》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是推进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为我们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将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好全市《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以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要求,严格程序步骤,做好充分准备,深刻进行自我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高标准、高质量开好市委政法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新气象。(松花江网编辑 迟媛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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