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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业鱼龙混杂 产生纠纷不容忽视

2013-04-22 09:52    松花江网

    无论是新婚夫妻购买新房,还是以小换大的改善性购房,人们在入住之前都必须经过房屋装修这一环节。由于房屋装修行业鱼龙混杂,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也不容忽视。

 

 

    本网讯(记者 胡勇)

  

  个案

  

  1绿色装修 室内甲醛超一倍

  

  一年前,新婚的顾先生购买了一套新房,因为工作繁忙无暇分身,夫妻俩委托装修公司全权负责打造新居。考虑到不久要怀孕生子,顾先生在签署装修合同时,指明要绿色环保。

  

  工期约定3个月,顾先生如期拿到了新房。走进去的第一感觉很好,装修的成果跟他们当初看过的图纸如出一辙,细节部分也处处体现着温馨。尽管合同约定入住3个月后再付清尾款,但顾先生还是很爽快地在交房的那天把账结清了。

  

  然而,入住仅仅两个月,两人就觉得身体出现不适,表现为头晕、恶心、鼻子出血、肚子疼、免疫力下降并经常感冒等症状。疑心是装修质量问题,夫妻俩迅速搬出,并在该新房附近租房居住。

  

  随后,顾先生委托有关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多项指标超标。而就在检测的过程中,顾先生还发现厨房、客厅、卧室门套顶部存在许多细小的虫眼,经白蚁防治所到现场鉴定为蠹虫。

  

  “都讲好了要绿色环保,没想到竟然这么离谱。”一怒之下,顾先生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将其装修的部分拆除,并返还装修费,赔偿检测费、租房费、误工费等。

  

  在审理中,法院再次委托测试中心对顾先生的房屋室内空气进行了检测,在进行室内空气检测时将厨房与客厅间的通道门进行了封闭,结果地板合格,室内甲醛超标一倍。

  

  法院认为,顾先生家中甲醛量超标,装修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污染源很难去除的情况下,装修公司应当对其进行的装修项目进行拆除,并赔偿相关费用。据此,法院一审判处装修公司将顾先生家的部分装修拆除,返还装修费3万余元,并赔偿其租房费8千余元。

  

  个案

  

  2开工两天 工头狮子大开口

  

  为了方便上班,徐女士新购了一套商品房。买到房子后,她找了多家装潢公司对房屋进行设计,希望能够打造出一个有着自己特色的梦想之家。多方比较后,徐女士选择了一家装潢公司。

  

  促使她作出选择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家公司的报价最低。随后,装修公司出具了室内设计图,双方认可后签订了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3个月,工程总价13万元。合同签订当日,徐女士即支付了3.96万元的首期款。

  

  原本以为3个月后就能收获装潢一新的新房,却不料在开工两天后就遇到了阻碍。装修队进驻新房的第二天,徐女士就接到了工头打来的电话,称“我们现在要拆除承重墙及其上所附的配电箱,还需要增加布线工程量,原来的预算不够了,要增加费用8500元”。

  

  徐女士拒绝了对方的要求,装修队也旋即停了工。因为新房出现争议无法装修入住,徐女士只得在附近另租了一套房屋。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内,徐女士与装潢公司就这套房屋的装修方案及费用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在消协参与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徐女士将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退还已经支付的3万余元首期款,并支付4万余元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装潢公司不当地提出增加工程款是导致本案纠纷发生的起因,其后擅自停工、自行撤离更是激化了矛盾。双方虽多次协商、沟通,均未果,自停工至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之日已8月有余,装潢公司仍未有任何复工之迹象,足以视为其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徐女士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请应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双方解除装修合同,装潢公司返还徐女士预付款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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