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您难免会遇到买房卖房、房产继承、房屋产权纠纷等与法律有关的房产问题,这些问题会牵扯您的精力,让您陷入烦恼之中。就读者提出的有关房产的法律问题,记者将邀请知名的律师做出权威的解答。
本网讯(记者 刘黎)
房产法律咨询台
在生活中,您难免会遇到买房卖房、房产继承、房屋产权纠纷等与法律有关的房产问题,这些问题会牵扯您的精力,让您陷入烦恼之中。就读者提出的有关房产的法律问题,记者将邀请知名的律师做出权威的解答。
本期解答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理事、吉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城十佳律师之一、主任律师曹忠华。
手机尾号4325的读者:我和老公婚后买了一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想变更成我的名字。问一下,夫妻间的更名也收费吗?
曹忠华律师解答:如无特殊约定,该房目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老公想将他那一半份额赠与你的话,需要收费;如果不是,那么建议直接到房管部门将房产证变更为夫妻共有房产证,只掏个工本费而已。
手机尾号6418的读者: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出钱购买的。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女儿的。我想知道,房子算我的还是我女儿的?
曹忠华律师解答:算你女儿的。我国《物权法》规定房证上的名字是房屋所有权人。
手机尾号8890的读者:我男友3年前贷款买了一处房子,但是贷款出了问题没办下来,地产商限期全额交款不然就收回房子。我们刚刚登记结婚。如果我为他交全款,房证上写他的名字,那么房子是不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他不通过我可以自行卖掉房子吗?
曹忠华律师解答: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买房钱是你个人婚前财产,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们可以书面约定此款属借款,还是该房归你,还是归男方,还是夫妻共有,并且等房证下来以后你们可以直接到房管部门将房产证变更为夫妻共有或归一方所有。共有财产,一人无权自行处分。
手机尾号5148的读者:我和爱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没离开家,丈夫5年后突然去世。我们是动迁房,没办房证呢。我想问一下,动迁票上是丈夫的名字,现在能写我的名字吗?我和丈夫还有一个女儿。
曹忠华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不能。该房是否属于你丈夫的遗产要看你们离婚时是如何约定的,如果他未立遗嘱处分,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但要房证下来时才能办理继承手续。
手机尾号3900的读者:我现有住房一处,是离婚时分割的房产,产权证登记时间不足5年,但是离婚分割前登记的产权证时间已经超过了5年,如果我现在出售此房产,持有时间怎么算?
曹忠华律师解答:按正常来讲,夫妻离婚后,房屋权属方由一方改为另一方的,且上市交易转移的,其时间计算应当以夫妻未离婚前取得的房产证时间为准,你可以交易。
读者安先生:我今年75岁,是一位独居的老人。我的邻居的儿子心眼好,时常照顾我。我想在房证上加上这个小伙子的名字。问一下,我们无亲无故可以吗?还有,如果加名,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曹忠华律师解答:可以,算是对这个小伙子的赠与,如果加名该房就属于你二人共有。也就是说该房属于你们两个人的。
读者谷女士:我和爱人因感情不和,最近正在商量离婚的事情。我家现有的惟一一处房子落户在我儿子的名下。他已经22岁。这处房子是我们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爱人想分割这处房产,我不同意,请问这处房子能分割吗?
曹忠华律师解答:该房目前的合法手续是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夫妻二人无权直接处分,如果想处分,须征得你儿子同意。
读者张女士:10年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由于当时儿子还小,为了给儿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也尽量减少因我们婚姻破裂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我们当时没有对两人拥有的唯一一套房产进行分割。我们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一直带着孩子居住在房子里面,我也一直与两位老人相处得非常好。孩子考上大学后,孩子的爷爷奶奶回农村老家居住,房子一直空置。最近,我听说那块儿快拆迁了,一套房子有可能换3套房子,请问,历经10年后,我还能要求对该套房进行分割吗?
曹忠华律师解答:可以分割,既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读者孙先生:今年年初,我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因为我人在外地,所以我便委托我的一个朋友帮我卖掉吉林市的一处闲置房产。为此,我们还办理了公证委托合同。当时我跟他说,卖房签合同前要和我说一声。哪想到,他自己擅自跟对方签了合同。我认为那处房子能卖50多万元,可是他们的成交价才40多万元。我不想卖了,买方不干。在这种情况下我应怎么办?
曹忠华律师解答:这要看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委托权限,如果约定了你朋友有定价权,那么你就没办法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朋友和买方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否则你应履行该合同。(律师解答仅代表个人观点)(编辑 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