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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学车培训纠纷 专家教你如何维权

2013-07-15 09:46    松花江网

    一些培训机构利用初学者对培训合同与相关法律缺乏了解之机,随意将一些纠纷责任转嫁给消费者。当遭遇学车培训纠纷时应如何维权呢?

  杨学友

 

    轿车走进家庭的时代,驾驶培训机构五花八门、遍地开花。一些培训机构利用初学者对培训合同与相关法律缺乏了解之机,随意将一些纠纷责任转嫁给消费者。当遭遇学车培训纠纷时,下面案例或许为你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方略一

 

  推迟考试后价格上涨

 

  学员应否另补费

 

  刘女士为考取C1驾驶执照,于2012年8月在某驾校报名,并按照驾校的要求交纳了2600元学费。可在科目二(场地)考试时,由于该校学员过多,只能耐心等待。直到2013年4月初,刘女士才被通知参加科目二的考试。而此时,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做了修改,考试难度加大,各个驾校的培训费用均已涨价。因此,驾校要求刘女士补交涨价学费200元。刘女士认为学费的数额是报名时约定好的,不同意补交。驾校提出,不补交就不安排考试。

 

  分析

  驾校的做法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本案是因为驾校学员过多而拖延了时间,导致刘女士在调价后才被通知考试。逾期后价格上涨,是驾校一方的原因造成的,属于驾校“逾期交付标的物的”性质,那么,遇价格上涨时,应“按照原价格执行”。

 

  方略二

 

  工作变动退学

 

  应否退费

 

  2012年3月中旬,张先生在某驾校交费3000元报名后,开始边工作边学习驾驶理论知识,准备科目一(理论)的考试。可之后驾校一直没通知他参加理论考试,张先生几次电话询问,驾校总是说人很多排不上,直到10月初才短信通知他可以去考理论了。可此时,张先生因被单位派往外地工作决定退学。经协商退费一事时,驾校提出,只要学员违约,驾校一律折半退费。

 

  分析

 

  张先生到该驾校接受培训,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培训合同关系,双方均有按约履行合同的义务,哪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本案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原因是张先生出现意想不到的工作调动,是不好预见又不能克服的突发情况,这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性质。对此,双方均无过错。依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对于未履行部分的先行付款,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如数退款。

 

  方略三  

 

  学员学车肇事

 

  责任如何划分

 

  小马交纳2800元报名费,与某驾校签订了驾驶技能培训合同。小马通过理论、场地考试后,在教练的陪同下,开始学习路上驾驶。因技术不熟练,小马驾车驶出驾校大门口后,为躲避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小马错将油门当刹车,尽管教练急忙踩下刹车,但还是将老人撞伤导致其右腿骨折。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尚有2700余元其他损失需要肇事者承担。驾校及教练认为,小马系成年人,驾车基本要领出问题,应属于重大过失,应由他自己担责,更何况教练已尽到了相应职责。

 

  分析

 

  学员学习驾驶肇事,无论学员是否存在过失(除故意行为外),都应由教练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依据上述规定,小马作为未完全掌握驾驶技能的人,一旦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教练员是否有过错,是否尽到相应职责,都应由教练承担责任。同时,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保险公司赔偿之外的损失应由驾校承担。

 

  方略四

 

  学车被第三人撞伤

 

  可否要求驾校赔偿

 

  梁小姐在某驾校学习驾驶技术期间,她驾驶教练车在乡间一处转弯路面行车时,被赵某酒后驾驶的破旧轻型货车肇事撞伤。造成梁小姐与教练受到不同程度的轻伤,教练车报废的严重后果。经交警现场责任认定,赵某负全部事故责任。事后查明,赵某的货车未办理保险,其本人刚成年、家中经济状况很差,根本没有赔偿能力。梁小姐要求驾校赔偿损失。可驾校则认为,既然是赵某的货车所撞,赵某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而驾校无任何过错,应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分析

 

  虽然直接侵权责任人系赵某,但梁小姐依法既可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为由,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驾驶培训合同违约为由,要求驾校承担赔偿责任。梁小姐交费接受驾校学习培训,双方之间形成了培训合同关系,梁小姐驾驶教练车后,驾校有责任与义务为梁小姐提供安全的培训环境,确保其人身安全。梁小姐被撞伤,无论驾校、教练是否有过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学员发生交通事故,均由教练员(驾校)承担责任。当然,若交通肇事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驾校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编辑 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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