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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 看紧“钱袋子”

2014-04-22 14:18    松花江网

近日,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相中一套二手房,因跟卖方不认识,买卖房屋所涉及的钱款又比较大,担心产生纠纷,于是两人一起找了一家信誉较好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作为第三方。根据约定,在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房款要由中介公司保管。虽然中介公司有正规营业执照,也有经纪机构备案资格,但李先生总感觉几十万元放在中介公司,有些不妥。

 

资料图

 

   近日,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相中一套二手房,因跟卖方不认识,买卖房屋所涉及的钱款又比较大,担心产生纠纷,于是两人一起找了一家信誉较好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作为第三方。根据约定,在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房款要由中介公司保管。虽然中介公司有正规营业执照,也有经纪机构备案资格,但李先生总感觉几十万元放在中介公司,有些不妥。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不少人都会遇到李先生这样的问题。面对陌生的人、陌生的公司,房子还没到手就要拿出一大笔钱,的确让人担心。二手房买卖过程陷阱多,像李先生这样的担心并不多余。

 

  近日,房地产主管部门就查处了一起房地产中介公司私自挪用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案件。该中介公司利用办理房屋交易的时间差,私自动用了买方交易款,违规向他人发放贷款,赚取利息,侵占了买方的利益。这样违规的中介公司资金链一旦断裂,买房人权益根本无法保障,隐患之大,购房者不能不防。

 

  那么,中介公司可以动用这笔钱吗?买卖房屋,钱放在哪里更安全?

 

  记者研读了2011年4月1日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也就是说,交易资金划转需经买房人同意并签字后,与经纪公司一起到开设专户的监管银行共同划转给卖房人,以此保障资金安全。

 

  对此,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存量房即二手房在买卖过程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交易结算资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名称后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该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支付。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应在银行按房产的买方建立子账户。

 

  根据规定,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为专款专用,中介机构无权也无机会动用这笔资金。房产买方将房款存入或转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下的子账户,交易完成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房产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当交易未达成时,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房产买方的原转入账户。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是不得支取现金的。

 

  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提醒说,购房者遇到以下几种情形要引起注意,一是房屋权属不清晰;二是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三是预售商品房未确权的;四是房屋办理抵押未解除的。购房者一定要慎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委托中介机构托管交易资金时,也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规避风险,保证自身财产安全。

 

  目前,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今年新出台的《吉林市房地产交易和房屋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借鉴先进城市的作法,正在搭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平台,硬件设备及人员配置已到位,软件正在研发中,届时将通过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及交易资金监管平台,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记者杜清华 编辑/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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