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读者李女士反映:“今天上午,我开车到龙川路附近办事,临时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办完事以后我上车,还没启动,一辆电动自行车驶过来,驾驶员刹车不及,将我的车撞了。对方不同意赔偿我的损失,出现这种情况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
6月11日,读者李女士反映:“今天上午,我开车到龙川路附近办事,临时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办完事以后我上车,还没启动,一辆电动自行车驶过来,驾驶员刹车不及,将我的车撞了。对方不同意赔偿我的损失,出现这种情况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交管部门,民警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除了交管部门划定的合法车位外,其他地方一律禁止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道是供自行车以及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行驶的,如果汽车违章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导致电动自行车撞了上去,就应该由机动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机动车驾驶员不知道,如果违章在非机动车道上停车,万一被非机动车撞到的话要承担全部责任。在此,本报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千万不要违章停车。(江城日报记者:刘巍 编辑: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