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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尽责能否拒交费?

2014-10-15 09:02    信息时报

从法律关系而言,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管理单位会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管理受该合同约束。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中应有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束。该读者可细阅该合同,如合同中有约定在何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付物业管理费的,可依据合同的条款约定行使权利。

  今日嘉宾

 

  林子俊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日,一名读者来信称,其所在小区物业管理不善,楼梯通道摆满了摩托和自行车,造成出入不方便,向物业提出了,但过了大半年仍没改变。此种情形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吗?

 

  林子俊表示,关于物业管理,目前约束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的主要法律法规有:《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但上述三个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在如读者来信中提到的问题的情形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从法律关系而言,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管理单位会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管理受该合同约束。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中应有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束。该读者可细阅该合同,如合同中有约定在何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付物业管理费的,可依据合同的条款约定行使权利。

 

  如合同未具体约定,而该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服务出现严重的问题时,业主们可以依法召开业主大会,行使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循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信息时报记者/何小敏 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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