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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接听热线 今天为您排忧解难

2012-10-23 11:51    松花江网

    10月23日9时至11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主要领导、市软环境建设重点岗位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将做客晚报,如果您有普通发票及有关税收票证的管理;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本地区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本地各项地方性税收的基础管理、税款征收、日常检查和征管质量的检查工作;税务登记、个体纳税申报、普通发票业务;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热线电话及时反映。

  本网讯(记者 侯庆有)

 

  10月23日9时至11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主要领导、市软环境建设重点岗位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将做客晚报,如果您有普通发票及有关税收票证的管理;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本地区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本地各项地方性税收的基础管理、税款征收、日常检查和征管质量的检查工作;税务登记、个体纳税申报、普通发票业务;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热线电话及时反映。

 

  为倾听群众、企业呼声,帮助百姓、企业解决问题,强化监督作用,营造喜迎十八大的和谐氛围,市纪检委、市监察局、市软环境办公室、市纠风办、江城晚报社联合推出2012年“市民政府一线牵”活动,以今年全市要落实的150件民生实事为着眼点,开展职能部门一把手带队接听市民热线电话活动。市民、企业有“涉软”问题,也可通过拨打活动当天6部热线电话或者活动过后拨打62042110向市软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反映。

 

  10月23日,“市民政府一线牵”2012年第十三期接听热线活动,邀请的相关部门领导有: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软环境办公室主任孙杰

 

  吉林市国税局局长于钦三

 

  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陆伟

 

  船营区国税局局长李中华

 

  昌邑区国税局局长陈大志

 

  龙潭区国税局局长孙晓东

 

  丰满区国税局局长包霖

 

  高新区国税局局长赵喜民

 

  吉林经开区国税局局长蓝明

 

  吉林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黄赞

 

  吉林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杨振河

 

  吉林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庄力

 

  吉林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王剑波

 

  吉林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孟翔龙

 

  吉林市国税局监察室主任林树明

 

  吉林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袁义

 

  吉林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陈有杰

 

  吉林市地税局法规处处长刘锡国

 

  吉林市地税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史晓东

 

  吉林市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处长谢丽萍

 

  吉林市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管理处处长韩忠江

 

  吉林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杜林祥

 

  吉林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邵润田

 

  吉林市地税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李庆刚

 

  吉林市地税局监察室主任赵来贵

 

  吉林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所长吕学农

 

  吉林市昌邑区地税局局长刘鸿雁

 

  吉林市船营区地税局局长王洪

 

  吉林市龙潭区地税局局长李玉清

 

  吉林市丰满区地税局局长李艳茹

 

  吉林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局长吕华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局长张德忠

 

  接听热线的还有市软环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需要您注意的是,活动时间共两个小时,请您反映问题时尽量做到简明扼要。拨通热线后,首先说清自己的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然后有条不紊地叙述您想咨询的问题,以便工作人员详细记录。

 

  此外,本次活动只限于拨打热线电话,谢绝来访。

 

  吉林市国税局公开承诺

 

  为了规范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做出如下承诺:一、我局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到市物价部门报批,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二、利用相关媒体和在办公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提高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三、严格执行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四、收费时开具统一制定的专用票据,杜绝不开具票据和使用非法票据的情况;五、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局愿承担有关责任。

 

  对职能部门不守承诺乱收费行为可以向市软环境办公室举报。

 

  市软环境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62042110

 

  市物价局投诉举报电话:12358

 

  吉林市地税局公开承诺

 

  吉林市地税局为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民生,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一、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二、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利用相关媒体和在办公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提高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三、收取费用全额纳入省财政预算;四、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局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对职能部门不守承诺乱收费行为可以向市软环境办公室举报。

 

  市软环境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62042110

 

  市物价局投诉举报电话:12358 (编辑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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