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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解答问题反馈3位居民电话求助

2012-10-23 11:51    松花江网

    10月16日,在“市民政府一线牵”活动中,昌邑区民政局的主要负责人先后接听了辖区多位居民的热线电话。其中,有3位居民咨询办理低保问题。活动结束后,昌邑区民政局针对3位居民的诉求,于次日逐一入户走访,并于10月18日将走访情况及处理结果反馈至本报。

  本网讯(记者 孙坤)

 

  昌邑区民政局解决诉求

 

  10月16日,在“市民政府一线牵”活动中,昌邑区民政局的主要负责人先后接听了辖区多位居民的热线电话。其中,有3位居民咨询办理低保问题。活动结束后,昌邑区民政局针对3位居民的诉求,于次日逐一入户走访,并于10月18日将走访情况及处理结果反馈至本报。

 

  据悉,为解决这3位居民的合理诉求,昌邑区民政局在入户走访前还分别与孤店子镇政府民政科、哈达湾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通江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取得联系,了解相关居民的家庭情况。

 

  在孤店子镇孤家子村居民孙丽君家,走访人员了解到孙丽君今年43岁,离异,无子女,月收入800元。因身体多病,没有住房,她担心日后生活保障及医疗问题。根据这种情况,走访人员告诉孙丽君,按照《吉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吉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300元,因其每月有800元收入,不符合低保条件。走访人员表示,如果孙丽君的月收入发生变化,生活困难,可以及时与孤店子镇政府或昌邑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联系。

 

  在家住哈达湾街道的刘春玲家,走访人员了解到,她和丈夫均为下岗职工,没有住房,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刘春玲患有腰脱,丈夫患有先天性骶骨骨裂,所以想申办低保。对此,走访人员告诉刘春玲,可以到哈达湾街道救助服务中心申请低保待遇。他们还解释说,按照相关要求,因病申请低保的,申请人在每月20日左右参加由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当日,走访人员还根据市民赵女士的求助电话,走访了通江街道居民张国立家。经了解,张国立今年50岁,因糖尿病造成视网膜病变,已丧失劳动能力。赵女士在电话中反映的张国立曾去街道申办低保,街道一直没有答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张国立的体检报告单没有返回。当天,根据刚刚返回的体检报告单,张国立符合申请条件。对此,昌邑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与通江街道工作人员研究决定,将张国立家纳入2012年11月份低保保障范围,保障1人,每月300元,其分类施保标准为每月120元。

 

  社区收两元钱引质疑

 

  市老龄办要求做好解释

 

  10月16日,我市民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软环境建设重点岗位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本报,为市民答疑解惑 。活动中,市民林先生就社区办理老年人登记过程中收取两元钱问题提出质疑。

 

  林先生说,他家住哈达湾街道矿建社区。不久前,社区贴出通知,让60岁以上老人带照片、户口簿、身份证到社区登记,并指出登记工作于10月24日结束,逾期不登记后果自负。可他去登记时,社区要收两元钱,他表示不解。

 

  接到林先生的电话,市老龄办综合处处长王跃术迅速展开调查。在昌邑区民政部门的配合下,他很快查明,哈达湾街道矿建社区向居民收取的两元钱是复印表格和身份证的费用。对此,民政部门没有明确规定,而该社区为方便居民复印又考虑到成本问题,所以在墙上粘贴了复印收费标准,并向有需要的居民进行收费。当然,居民也可以去其他地方复印。

 

  “两元钱虽然不多,但解释不到位。”了解情况后,市老龄办当即要求社区必须做好解释工作,禁止变相收费。昌邑区民政局则要求辖区社区立即停止这项收费,并且要做好告知工作,让前去登记的居民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编辑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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