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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交通事故情况分析报告出炉 全市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2018-01-24 09:05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获悉,2017年全地区交通事故情况分析报告出炉。全市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340起,死亡35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2.02%,死亡人数减少18人,下降4.83%。全市死亡交通事故呈稳中有降态势。

  2017年,全地区死亡交通事故中,外县(市)占比较大。主要是因为外县(市)辖区面积大,各类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农村交通参与者较多,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多等。此外,公路尤其是外县(市)辖区公路是死亡事故高发路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外县(市)公路沿线长,村屯多,公路中队警力较市区少,警力覆盖面小,失控路段多,车速较城市道路快。

  死亡交通事故季节性特点明显。二三季度是死亡事故的高发期。2017年发生的340起死亡事故中,有207起发生在二三季度,造成212人死亡。这是由于进入二季度后天气转暖,大量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上路,夜间行人出行增多,而这三类车辆驾驶人和行人交通法规观念淡薄,自身交通安全保护意识差,行车、行走随意性大,因此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上述这三类车辆及行人属于交通方式的弱者,一旦发生事故更易导致死亡。此外,春秋两季是农忙季节,各种农用车辆、农村摩托车出行增多,在公路上行走的农民也增多,因此也是公路上涉及农用车辆、农村摩托车及农民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从死亡事故发生的时间段看,18时至22时这四个小时死亡事故共发生96起。主要是由于夜间视线不好,部分路段夜间路灯照明设施不全,路面执勤警力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较白天增多导致的。

  从死亡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分析,涉及摩托车的死亡113人,涉及行人的死亡136人。摩托车在死亡交通事故中所占比重大,是由于摩托车速度快、灵活性强、缺少安全保护装备等原因。行人事故多发生在城区道路上,多是行人在没有中央隔离护栏的路段上横过道路被其他车辆撞击致死。此外,电动车具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车速较快,驾驶人行车随意性大,突然转弯、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较多,极易引发死亡交通事故。2017年涉及货车事故95起,死亡100人。小型车发生死亡165起,死亡176人,可见小型车是造成死亡事故车辆类型的主要构成部分,这是由于道路行驶的小型车辆数量较其他车辆多,车速快,发生事故的几率相对较大。

  2017年交通事故报告分析,交通参与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城市道路内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以不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忽视瞭望违法行为居多。公路上引发事故违法行为——超速、超载、涉牌涉证、违法超车等违法行为居多。酒后驾驶最易发生事故,超速、超载、超员更易导致事故严重后果。

  2017年的交通管理工作中,我市交管部门在事故研判分析、道路隐患排查基础上,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对2017年死亡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起到了作用。2018年,我市交管部门将强化措施,进一步预防死亡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事故隐患派车整改工作,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及规律,研究制定出科学的事故防控措施。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针对城区道路车流量大、车速快、过街行人多的特点,在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减少人车冲突,降低行人死亡事故的发生。

  2018年春运在即,客运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问题逐渐凸显。交管部门将抓好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调查摸底工作,杜绝驾驶人“带病”上路,公路交警中队将加强客运车辆的路面管控,严查重处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加大对易发生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保持打击酒驾力度不减,全力预防死亡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依托农村派出所交管勤务室建设,将农村派出所纳入到农村交管力量中,解决公路交警中队人员少、覆盖面小的问题。对辖区内村屯车辆进行调查排查,对农村仍在运行的报废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免费向农用车、拖拉机车主发放发光标识,有效杜绝和减少此类车辆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

  (江城日报全媒体特约记者/刘英娟  松花江网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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