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民生新闻

吉林市2018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公告

2018-07-18 09:07    松花江网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决定开展2018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吉林市生源和在吉林市求职的外地生源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下简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凡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主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实名登记。

  三、所需材料

  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时,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簿(吉林市户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家庭大学生需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残疾证)。

  四、相关政策

  在我市进行了实名登记并在我市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我市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和就业政策扶持范围。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登记毕业生的需求,为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参加就业见习、获取小额担保贷款、享受创业和社会保险补贴、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参加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

  咨询电话:6250840。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