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民生新闻

老人被刮倒 交警急援助

2018-11-14 09:35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10月1日,在市龙潭区徐州西路政务大厅对面,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被一辆红色货车刮倒,肇事的货车逃逸,摩托驾驶人报警。接警后,龙潭大队事故科副科长石磊迅速出警,并联系救护车将伤者送至医院。

  工作中,石磊调取了周边商户及治安监控录像,根据案发时间和路线,耐心分析、寻找,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遂传唤货车驾驶人。货车驾驶人称,他对刮到老人一事并不知情。石磊通过痕迹比对,肇事车辆的右前侧与老人的摩托车发生剐蹭大约20厘米,时隔多日,刮痕一直没有处理,通过监控视频来看,货车也并没有刹车的痕迹。此外,事发时是白天,该车也有商业保险,根据以上情况,结合肇事司机的描述,最后断定,该车司机不涉及肇事逃逸,但由于肇事司机超车时瞭望不够,造成事故,因此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最后,在石磊的积极调解下,肇事司机愿意承担老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双方达成和解。老人的女儿李女士表示,目前他的父亲正在养伤,身体恢复的也很好,所以特意前来送上锦旗表达感谢。(特约记者/刘英娟 松花江网编辑/迟媛玮)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