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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评2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店”

2019-03-15 09:15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3月1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放心消费在江城”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为全市首次评选出的21家单位颁发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

  我市自2017年底启动“放心消费在江城”创建活动,全市300余家单位参加创建活动,基本覆盖各行业和各消费网点。经单位自主申报、各县(市)区级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初选结果公示等程序,最终评选出2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店”。

  “放心消费在江城”创建活动启动以来,我市加强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商品质量稳步提升,消费环境显著改善。各部门通过加强联合执法、整治重点区域、打击假冒伪劣等行动,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数据显示,参创单位消费投诉率同比下降70%。去年,全省消费环境综合指数排名,我市在9个市(州)消费环境测评中综合指数排名第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在巩固和深化“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做好“示范商圈”“示范行业”的培育,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之一。

  授牌仪上,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代表示范单位做了放心消费创建经验介绍,吉林市东方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示范单位宣读放心消费创建倡议书。

  (2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店”名录详见本报二版)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杜清华    松花江网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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