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民生新闻

哈达湾司法所帮扶路上促和谐

2019-03-20 09:11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正好你们来了,我正想着怎么把材料送去。”3月13日,家住昌邑区哈达湾街道的范某又一次等来了司法所所长李鹏等人。他们这一次依然带来了一些生活必需品,让范某觉得自己期盼的事情又有了盼头。

  范某右手臂缺失,脚残疾,日常行走困难,生活自理能力很差。因无劳动能力,范某便一直享受低保。现在的住房也是哥哥借给他居住。2017年,范某出狱后,因生活困难找到了李鹏,李鹏和哈达湾司法所所有成员便开始照顾起范某。

  “他自己不能做饭,都是他哥每天来给他弄。我们时不时给他打个电话,能给的救助都想着他。”李鹏说,范某情况特殊些,一方面没有劳动能力,一方面身体又很不好,经常住院。“不能授之以渔,只能授之以鱼。”李鹏说,这样的情况,该所无法为其提供就业机会,便只能在生活上关注他,有需要就上门帮忙,时不时给他送点米、面、油这样的生活必需品。

  这便是哈达湾司法所的一个普通日常。而在该所,每个前来寻求帮助的人,都能得到最适合自己的帮扶办法。李鹏介绍,哈达湾街道人口较多,因此到这里寻求帮助的人也多。

  以2018年为例,该所共接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64名、社区矫正人员34名 、人民调解案件1300余件。该所一直坚持不放弃每一个犯过错的人,因此针对每个人的特点,选择了不同的帮扶方案。并制造各种机会,开展各种活动,向被帮扶人员和其家人宣传各种政策,降低被帮扶人员再犯错的可能性。

  付出和收获相连。2019年1月,哈达湾司法所获得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这是吉林市唯一一家获得该荣誉的团体。

  “犯过错的人,也需要重新被社会所接纳,他们所缺少的就是一份信任和关爱。我们希望用行动,给予他们信心,为他们提供最有效的帮助。”李鹏说,哈达湾司法所的所有成员做的就是一个司法人员该做的事情,他们希望用自己小小的能量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撑起一片大大的天。(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孙凯 松花江网编辑/杨世阳)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