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讯
6月14日,永吉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马某涉嫌犯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两起案件。两起案件的庭审全程仅用15分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庭审理前,被告人马某、刘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分别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表示接受相应的处罚。承办法官王正琦在核实二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并征得其同意后,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在认真听取两名被告的最后陈述意见并结合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综合考量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800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对裁判结果无异议,不上诉。
年初以来,该院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更加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彦 松花江网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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