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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犬类专项整治

2020-04-03 09:33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近日,为落实《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有效加强犬类管理,市公安局城管支队依据相关规定,集中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

  犬类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18日至5月31日,根据《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6时至20时,禁止携带中型犬在人民广场、世纪广场、吉林火车站东广场及西广场、松花江两岸的清水绿带、北山公园、龙潭山公园、玄天岭公园、儿童公园、江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开放式公共场所活动。城管支队专门部署警力,坚持每日5时至7时30分、18时至20时,在松花江市区沿江区域开展违法养犬行为专项整治。

  截至3月30日,出动警力约60名,发放养犬需知等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各种咨询、举报等信息600余条,警告和纠正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24起。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矫丰竹  松花江网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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