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民生新闻

我市召开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

2021-01-21 13:18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1月2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依法召开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贯彻落实国家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政策,回应出租车经营者诉求,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消费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21人参会,2人提供书面发言材料。听证会上,代表们就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及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进行充分论证。

  19名代表同意听证方案。主要理由是,取消价外1元的燃油附加费有利于减少司乘纠纷;基础运价从5元调到6元,调价幅度合理,调价后价格低于毗邻城市,更远低于长春市;价外1元附加费取消,价内增加1元,对乘客影响微乎其微,可以接受;出租汽车运价20多年未作调整,出租车运营成本大幅上涨,适当调整运价结构(取消免费等候等政策),可以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有利于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在私家车很普及,网约车也有很多,公交车也越来越方便,消费者出行有多种选择,适当理顺出租车运价,有利于绿色出行。

  4名代表基本同意或部分同意调价方案。

  23位代表全部同意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代表们还对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升出租车文明程度和服务质量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市发改委相关人员表示,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按照吉林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上报市政府批准,经省发改委同意后正式出台调价政策。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海峰 通讯员 王东辉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