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民生新闻

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

2022-05-16 1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家庭教育中父母应承担哪些责任、家庭教育有哪些方式方法等内容。从此“家事”上升为“国事”,“依法带娃”的时代序幕已经拉开。

  为深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国际家庭日和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周到来之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龙潭区检察院四叶草未检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线上集中主题宣传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家长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此次活动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主题,检察官精心准备了电子宣传手册“《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倡议书”。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社区网格群、学校班级群推送,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重要意义和核心内容,引导家长依法带娃、科学带娃。

  此次宣传活动,受到了家长们的广泛好评,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对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幸运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来治愈童年”。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不仅关乎家庭幸福,更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接下来,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普法宣传活动,传递检察温度,让家庭教育理念深入人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松花江网编辑 迟媛玮)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