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民生新闻

“我在母亲河有条鱼” 吉林市在松花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2-10-29 10:35    松花江网

  近日,2022年吉林市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暨“我在母亲河有条鱼”倡议活动启动仪式在松花湖风景名胜区大禹广场举行。现场共计放流鲢、草、江鳕、细鳞鲑、怀头鲶、长春鳊等10种鱼苗约215万尾,总价值240余万元。

  据了解,活动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丰满区政府、市慈善总会共同主办。活动中,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丰满发电厂相关负责人及志愿者代表将鱼苗分批次放入水中。

  松花江是东北地区重要淡水鱼产地,全流域鱼类品种达77种,是我国北方淡水鱼的重要产地。今年我市首次发起“我在母亲河有条鱼”倡议活动,呼吁市民“从我做起捐出一元钱”“一元钱一条鱼,奉献一片爱心,守护一方碧水”,从而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不断恢复松花江流域特有鱼类种群,涵养松花湖渔业资源,推动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据悉,2016年以来,我市已连续7年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各类鱼苗1200余万尾,价值700余万元,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逐步恢复,种群数量明显增加,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为保证放流鱼苗成长,农业农村部门将不断完善鱼类资源增殖放流保障措施,促进常态化落实,提高全社会对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捕滥获等渔业违法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渔业生态文明建设。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春和 通讯员 李笑楠   松花江网编辑 李明丹)

原标题: “我在母亲河有条鱼” 吉林市在松花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