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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部门:买化妆品 大意不得

2013-09-17 10:05    松花江网

    在我们身边,美容美发类投诉近年来呈现增多趋势,在这类投诉中,绝大多数是化妆品质量投诉。部分商家为了经济利益,不顾消费者的安全,夸大和虚假宣传其产品,诱骗消费者购买不合格产品。

 

资料图

  

    记者 刘锴

 

  在我们身边,美容美发类投诉近年来呈现增多趋势,在这类投诉中,绝大多数是化妆品质量投诉。部分商家为了经济利益,不顾消费者的安全,夸大和虚假宣传其产品,诱骗消费者购买不合格产品。而很多消费者仅仅凭着“看广告”、“看促销力度”来选购,因盲目购买、盲目使用而引起不良反应。

 

  据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化妆品质量投诉案例中,很多情况下因为消费者无法提供可靠证据而难以维权。比如说,消费者使用一种化妆品后皮肤过敏,要想证明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么拿出事实证据证明该化妆品所含成分对人体有害,要么去医院做过敏鉴定,证明过敏是化妆品引起。但是这两种途径,所需时间都相对较长,费用大,消费者在时间、精力、费用上耗不起。产品质量无法确认,责任也难以认定,投诉就无法处理。

 

  市消协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化妆品一定要到正规的、信誉好的品牌专柜购买。慎重选择网购、邮购、电视购物等方式购买化妆品。

 

  选购化妆品要先看外包装“三号两期”是否齐全,即产品执行标志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日期、保质期限。

 

  在购买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9类产品)时,必须查看化妆品上是否标注“卫妆特字”文号,如果没有标注,建议不要购买。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需查看产品上是否标有进口商检标志及中文说明,且应标有卫生部的“卫妆进字”或“卫妆进备字”文号。

 

  市消协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与其等到使用化妆品后感觉不适再投诉,不如在选购时谨慎小心,细心查看待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对于无标志或标志不齐全的产品不用、不买,使用前要做过敏测试,以防万一。(编辑 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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