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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销售新规执行:犹豫期延至15个自然日

2014-04-10 08:46    松花江网

   4月1日起,随着中国保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的执行,过去曾经存在的“存单变保单”、产品适销不对路等问题有望解决。

 

  为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人,新规要求,4月1日起,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犹豫期从10个自然日延长至15个自然日。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必须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银行网点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公示代理保险产品清单,不得使用“联合推出”或者收益率等类似理财产品的用语,以避免出现“存单变保单”、适销不对路等问题。

 

  新规确定,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因为犹豫期事关是否全额退还本金,对投保人尤其是被误导的投保人而言非常关键,因此该条款无疑是项利好。

 

  新规指出,银保销售人员不能代替投保人填写保单。记者了解到,此前很多银保销售人员会为投保人代填保单,最后由投保人签字,而不再“可代填”能防止误导,也督促投保人主动阅读条款说明。

 

  按照新规要求,凡是在银行购买了保险产品的市民,保险公司须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或未划扣首期保费且在承保24小时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投保人无手机联系方式的,保险公司应通过电子邮件、纸质信件等方式提示。不同的保险产品需有对应的风险提示语,譬如:分红险将明示“您投保的是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保险则提示“您投保的是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连险则将提示“您投保的是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等。(记者/晓蒙 编辑/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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