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宽限期,是指缴费年限是2年以上的保单,到次年缴费日未及时缴费的,有60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单依然有效,出了保险责任事故的话,保险公司一样承担赔付责任。如果宽限期过了,仍未续缴保费,保单很有可能失去理赔权利。
日前,有多位读者致电江城日报,询问“如果投保人在忘交保费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否依然按照保单提供赔偿”。
就此,记者采访了吉林市相关保险专家,这位专家举了一个案例作为回答:
2010年1月4日,张先生购买了定期人寿险和附加住院补偿医疗险,每期缴费5000元,缴费至2015年1月5日。在2011年缴费期间,张先生因为工作太忙,收到了缴费通知书,但是忘了去办理。
2011年1月27日,张先生在家不慎从楼梯摔下,造成手臂骨折和肋骨折断,在医院治疗了1个多月,花了5万元。张先生想起曾经买过保险,于是申请索赔,幸运的是,张先生正是在60天的保险宽限期出险,保险公司对他进行了赔偿。不过理赔后,张先生还需要补交第二年保费。
专家说,从案例中可以看出,保险中是存在一定的宽限期,这也是保险中人性化的一面,投保人可以合理利用这段宽限期。
所谓宽限期,是指缴费年限是2年以上的保单,到次年缴费日未及时缴费的,有60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单依然有效,出了保险责任事故的话,保险公司一样承担赔付责任。如果宽限期过了,仍未续缴保费,保单很有可能失去理赔权利。(江城日报记者/晓蒙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