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消费警示栏

美神、ADESN等电吹风不合格

2017-07-18 10: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2017年7月12日消息,2017年第2季度,该局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共抽查了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等电商平台30家网店的33批次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样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样品3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共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批次电吹风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其中,商标为“LFCare莱弗凯”的1批次电吹风被检出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商标为“meishen美神”的1批次电吹风被检出非正常工作、结构、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商标为“ADESN”的1批次电吹风被检出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将责成相关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 徐慧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