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消费警示栏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召回部分众泰云100汽车

2018-09-11 08:35    市场监管总局

  日前,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4年9月2日至2015年12月1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众泰云100汽车,共计1763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人员装配原因,可能存在半轴未完全装配到位或半轴卡簧变形情况。造成车辆行驶过程中半轴可能脱出,导致车辆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半轴是否装配到位以及卡簧是否变形,按照半轴装配要领重新将半轴装配到位,若卡簧变形则为用户更换半轴卡簧。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反映此问题的投诉。收到投诉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即部署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上述问题开展缺陷调查和评估。受调查影响,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用户,安排免费排查、维修事宜。用户可致电服务热线400-887-5858,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 ,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松花江网编辑/李明泽)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