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癌、抗癌、预防老年痴呆、治疗高血压、抗皮肤衰老、延缓衰老……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理了市场上针对监管部门批准的27类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表述。
凡是有这些虚假宣传表述的产品,无论是在商超等线下实体店销售,还是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销售,都不要购买!赶紧告诉家里人!
什么是保健食品?
9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调节机体的某些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
27类虚假宣传表述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功能进行标签标识和宣传表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理了市场上针对监管部门批准的27类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表述。
凡有这些虚假宣传表述的产品,无论是在商超等线下实体店销售,还是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销售,请消费者都不要购买,同时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31、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松花江网编辑/李明泽)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