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10月18日至2018年4月13日生产的部分国产C级、E级、GLC SUV 汽车,共计9569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过程偏差,转向机的转向齿条止推件边缘区域的胶层过薄,可能造成止推件不满足耐久性要求。转向齿条左侧和右侧止推件的外部金属环可能变得松动,并最终被卡在齿条与齿条壳体之间,造成受影响侧方向盘的转向角度低于180度,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转向齿条止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车主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松花江网编辑/明泽)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