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消费警示栏

如何防范银行卡被盗刷?这个“提示”要看好!

2021-10-20 18:35    中国吉林网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近期,有消费者投诉反映银行卡被盗刷的问题。作为现金存取、资金交易的重要金融工具,银行卡被广泛使用。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支付频率日益增加,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银行卡、盗取持卡人交易身份信息等不法手段实施盗刷,不仅侵害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也影响银行卡支付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第4期风险提示,提醒持卡人妥善保管银行卡和个人信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警惕,防范盗刷侵害。

  首先,养成安全用卡习惯。银行卡被盗刷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持卡人卡片被侧录、个人信息资料泄露或不当用卡。消费者要提高交易安全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卡用卡,不轻易将个人资料转交他人代办。坚决不向他人转借或出租自己的信用卡、储蓄卡,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产生不良后果。在刷卡时,不要让卡脱离视线范围,留意刷卡次数,使用后及时收回。对废旧或不再使用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不随意丢弃。

  其次,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网络支付在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风险。不法分子非法获取持卡人的网络交易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就可能实现盗刷。消费者要保护金融账户的登录密码、取款密码和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安全,不向第三方提供。同时,注意辨识网络服务渠道的真实性,避免信息被不法分子通过“钓鱼”手段窃取,比如对陌生来电、短信和不明链接保持警惕,不下载非官方APP,不在不安全的网络界面或者网络环境中登记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

  最后,固定证据并及时报案。建议消费者开通余额变动提醒,及时掌握账户的交易信息。消费者如遭遇银行卡盗刷,应立即向发卡行告知交易异常,及时冻结账户或挂失以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报案。同时,可通过就近的ATM或POS机刷卡交易,以保存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等证据材料,证明卡片在本人手中,盗刷消费非本人所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松花江网编辑 周游)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