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消费警示栏

旅游、演出票务等须规范——中消协发布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

2023-08-10 18:37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题:旅游、演出票务等须规范——中消协发布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

  新华社记者赵文君

  中消协2日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主要涉及旅游出行、演出票务等行业和领域。此外,预付式消费作为老问题仍然隐患难除。

  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旅游出行需求得到释放,涉及的交通、住宿、餐饮、景点、导游、购物等多个环节都有消费投诉。中消协分析,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酒店行业趁节假日大幅涨价,部分酒店或民宿将住宿价格调高数倍,或缺乏诚信单方违约砍单。二是部分旅游景区超出接待能力售票,景区人流量过载,有的景区临时关闭却不事先告知。三是景区购物问题多发,存在商品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缺斤短两现象,以及导游强行推销、强制购物等问题。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目前暑期旅游和研学市场火热,常见的问题有项目减少、额外消费、行程变动、退款困难等。建议学生和家长出行前一定要做好计划和攻略,综合考虑气候、行程等因素,提前了解目的地和景区相关公告,避免扎堆。

  针对今年上半年网购演出票务行业的投诉,中消协分析主要问题有:一是退票难成行业普遍问题。平台以演唱会门票具有稀缺性、时效性等特点为由拒绝消费者退票要求。二是消费者网购演出门票遭遇“盲选”座位,部分演出场所不支持消费者购票时选座,到达现场才得知购买到的是存在视野盲区的“柱子票”“墙根票”,演唱会全程“只闻声不见人”。三是网购演出票务销售平台“跳票”问题多发,众多消费者反映演唱会门票票面演出时间与购买时选定日期不符。

  中消协介绍,当前,预付式消费经营模式已经从最初的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逐步扩展到更多消费领域,成为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主要风险问题之一。

  中消协分析,预付式消费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一是办卡手续不规范,如商家不签订正式合同、消费后不提供凭据或发票,发生纠纷后消费者举证困难。二是办卡后降低服务质量。如经营者单方更改服务内容或以各种理由不提供选定人员服务等。三是关门停业前促销,恶意骗取消费者预付资金,随后跑路失联,消费者预付款难以追回。四是变更经营主体逃避履行债务。如经营者通过变更企业名称、店铺标识、法人代表等方式变相逃避债务,对消费者预付资金使用设置不当限制,或不承认消费者原预付资金在新店铺继续使用。

  中消协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变更经营主体后,后续承接主体不得以企业经营主体变更为由,拒绝承担相关义务。建议消费者签订书面格式合同,并留存每次消费的记录和凭证存根,核实消费次数和金额。有关监管部门设立经营者发售预付卡的资格审查、准入管理和资金监管制度,完善对经营者跑路失信惩戒机制,保护好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

  据中消协统计,202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15365件,解决497142件,投诉解决率80.7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064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9782件,加倍赔偿金额336万元。

  (松花江网编辑 宋丹)

原标题: 旅游、演出票务等须规范——中消协发布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