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场推进会议强调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台阶

2020-09-15 15:54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9月13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场推进会议在永吉县召开。副市长陈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山东“合村并居”问题的批示,通报了我市城区“百日攻坚行动”第一次考核检查情况。永吉县政府、昌邑区孤店子镇政府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陈东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陈东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责任意识,创新方式方法,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台阶。要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加强跟踪问效,强化考核问责,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要抓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验收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生猪产能恢复任务;高度关注贫困村人居环境和产业发展,确保决战脱贫攻坚不打折扣。

  当日,与会人员还先后来到永吉县双河镇黑石村、西阳镇兴隆村和口前镇达屯村实地观摩,听取当地主要负责人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彦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