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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启动出租车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2020-11-26 09:09    松花江网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启动出租车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因国家即将出台出租车运价新政策,我市原定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调整出租车运价结构听证会延期举行。为了贯彻落实《交通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精神,回应出租车经营者诉求,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拟于2021年元旦前后召开调整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出租车价格。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23人。

  消费者11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聘请公证处依照程序抽取)和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自愿报名产生7人,群众组织推荐4人。

  经营者4人、专家学者1人、社会组织1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政府有关部门代表4人,按相关规定产生。

  (二)听证会设旁听席5人,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三)新闻媒体4家,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吉林市城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了解我市出租车行业和运价等基本情况的消费者。

  (三)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真实、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等),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消费者代表、旁听人及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消费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12月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发改委价格综合调控处324室报名。(吉林市政府6号楼;时间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采访听证会的媒体记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12月3日持记者证及复印件到市发改委价格综合调控处324室报名。(吉林市政府6号楼;时间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项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等内容,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公告。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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