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就地过年】职场新人:江城过年也有妈妈的味道

2021-02-25 14:31    松花江网

  腊月二十四,吉林石化公司电石厂乙醛车间的员工朱欣宇,准备出去买年货。在小区里碰见了一对老夫妻,边走边讨论要置办什么年货,他们数着一家人的喜好,念叨着女儿不喜欢吃羊肉,可是偏偏儿子爱吃,所以饺子馅要准备两份,还要用不同的手法包,免得孩子们弄混了吃错了会不开心。他听着鼻子一酸,想回家了,车票买了退、退了买地都好几次了,还是决定留在吉林市过年。

  朱欣宇是2019年12月才参加工作的新员工,在外漂泊一年了,远在内蒙古赤峰的家里不知道有没变化。就在确定不回家过年的第二天,他收到了妈妈给他发来的微信消息:儿子,妈给你做了好多你爱吃的东西,刚才用快递给你寄过去了。三天后,妈妈的“空投”包裹到了,做好的鱼肉、鸡肉,各种冷冻起来的食材,还有红枣、瓜子,竟然还有奶奶炸的丸子……

  足足二十多斤重的美食,装满了整个冰箱,每一克都饱含着家人对他的爱,满满的都是牵挂。“谢谢爸爸、妈妈、奶奶,你们也照顾好自己,年三十晚上我再给你们拜年哦。”“不用担心我,我在这边挺好的。”

  出租屋里不仅摆满了家人的疼爱,也充满了企业的关爱。电石厂党委副书记带队,工厂团委、车间支部书记一行人亲切看望了朱欣宇等一批不能回家过年的外地青工,送上了新春礼物和新春祝福。

  朱欣宇在年三十贴上对联,摆上家乡菜,和远在赤峰的家人在视频的连线下一起吃着年夜饭,听着爸爸、妈妈的唠叨,虽然不能回家,却也是阖家团圆的美好情景。

  江城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籍红 记者 冯孝忠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