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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拟表彰模范集体、特等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公示

2021-04-16 09:43    松花江网

  中共吉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2021年“五一”前夕,召开全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在我市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吉林市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经基层民主推荐,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大会筹委会成员单位审查,报请市委十次常委会同意,共推荐市特等劳动模范30名,市劳动模范170名,法人模范集体50个,车间、处室、工段和班组模范集体50个。

  现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劳模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16时。

  受理电话:0432—69922025、69922057

  受理传真:0432—62024091  邮政编码:132011

  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47号(吉林市总工会)

  吉林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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