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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2021-08-12 10:05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7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天林,副主任刘吉全、孙宝玉、马驰、孙维国,秘书长季春明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李天林主持第一次会议,马驰主持第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吉林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吉林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21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吉林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废止《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停缓建工程管理工作的决议》的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吉林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听取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说明和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李天林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李天林监誓。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盖东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永秋,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金杰,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负责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迎华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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