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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1第9号)

2021-09-15 09:02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9月10日,福建省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部分地区陆续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同时,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通告如下:

  一、做到主动报告。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旅居史(含中转)的人员,以及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返(来)吉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检测报告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单位等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配合属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未如实报告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中秋、国庆假期选择短途旅行,在市内或近郊游玩,密切关注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信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双节”期间,商场、超市、酒店、餐饮等室内场所要全面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坚决防止棋牌室(麻将馆)、影剧院、网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出现人员大量聚集情况。特别是学校、托幼机构、监所、养老院和精神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四、加强监测预警。要持续加强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物品和环境监测。充分发挥发热门诊、急救中心、个体诊所、药店、社区(村屯)等“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人员登记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要加强农村地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患者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强化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关处置流程。

  五、保持良好习惯。坚持防疫“三件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早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预防感染新冠肺炎,特别是预防重症甚至死亡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八、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假日期间医疗救治、流调、采样、核酸检测等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响应集结、及时有效应对、科学合理处置。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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