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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吉林市备春耕农民返乡工作的通告 (2022第87号)

2022-04-07 14:50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畅通返乡人员通道,保障备春耕人员顺利返乡,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吉林市备春耕农民返乡工作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条件

  (一)封控区、管控区备春耕返乡人员管控要求:非密切接触者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解除封控管控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即可解除。

  (二)备春耕返乡人员为次密接接触者管控要求: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次密切接触者第1、4天核酸检测阴性,第7天双采双测结果阴性,并在解除前进行一次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即可解除。

  (三)备春耕返乡人员为密切接触者,或其居住单元楼(村屯)内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不可提前解除封控管控。

  二、申报统计程序

  (一)滞留在吉林地区拟返乡的备春耕农民,本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社区(村)提出返乡申请,社区(村)负责与申请人目的地村负责人确认身份,符合条件的,社区(村)对返乡人员管控条件进行审核并分区域填报《吉林市拟返乡备春耕人员统计表》。

  (二)农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社区(村)对符合返乡条件的农民信息进行分区域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到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推送至吉林市备春耕服务工作组。

  (三)市备春耕服务工作组对拟返乡人员进行分区域汇总。

  三、人员转运

  采取自驾车返乡、集中转运两种方式进行。

  (一)鼓励采取自驾车返乡或由目的地派车进城接返,减少人员聚集。自驾车返乡由备春耕返乡人员所在社区(村)出具通行证,进城接返由目的地村委会出具通行证。返乡农民实行“点对点”接送,中途不得随意下车活动,实施全程闭环管理。沿途防疫卡点审证放行,不得无故阻拦。

  (二)滞留我市的长春地区备春耕返乡人员,迅速向所在社区(村)申报,各县(市)区审核、汇总后报市备春耕服务工作组。4月8日上午由各县(市)区于9:30分前将人员统一转运至吉林南高速口,由长春市统一派车接返。

  (三)分批次开展拟返其他市(州)人员和拟返吉林市五县(市)人员集中转运工作,具体时间、方式根据拟返乡人员统计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可咨询吉林市及各县(市)区备春耕生产应急服务值班电话。

   

  

   

  

  吉林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吉林市农村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班办公室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2年4月7日

 

(松花江网编辑杨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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