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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面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的通告 (2022第94号)

2022-04-10 06:41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社会面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10日8时至11日8时。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和方式

  (一)检测范围

  昌邑区全域全员;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部分重点区域、重点人员。

  (二)检测方式

  1.昌邑区封控单元内居民、“吉祥码”黄码人员以及当日应进行核酸检测的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采取单人单管方式检测,其余人员采取10合1混采核酸检测。

  2.其他城区、开发区重点区域封控单元内居民、“吉祥码”黄码人员以及当日应进行核酸检测的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采取单人单管方式检测,其他人员采取10合1核酸混采检测,具体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3.对于闭环管理的机关干部、一线抗疫人员、医务人员、援救人员、建筑工地有关人员、物流配送人员、物资保供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跨区域援助人员等重点人群,由相关单位按照原渠道、原方式、原要求严格执行检测计划,确保“应检尽检”。

  三、有关要求

  (一)居民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无故不参加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按单元、分楼层下楼,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即采即返。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请涉及的各类重点人员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特此通告。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松花江网编辑 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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