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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体育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2022-05-11 14:15    吉林市体育局

  为严格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委会和上级体育部门的工作要求,统筹做好体育健身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经营。近日,吉林市体育局成立了吉林市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专项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

  吉林市体育局成立六个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督导检查组,对四个城区和两个开发区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落实“严准快细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吉林市体育健身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指南中规定了适用范围、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条件、常态化管理措施。

  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需严格遵循三个不开放,即体育健身场馆、场地及设备设施及器材消杀不合格不开放、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不完备不开放、从业人员返岗条件不具备不开放。同时具备“一表一图一书”制度上墙,即联防联控责任人联络表(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负责人、疾控部门联系人、街道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属地体育行政部门专管员)、应急处置流程图、业主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承诺书,并做到“三个到位”。

  常态化管理措施针对室外体育健身场所、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游泳馆、健身馆、体育场馆等五类体育健身场所,分别做了详细规定,内容全面。按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格落实测温、验码、通风消杀、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科学做好风险防控。坚持防控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精准、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或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限流错峰等措施,确保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运营。

 

  (松花江网编辑 张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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