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贺志亮在调研城市建设工作时强调 科学规划 精心设计 加快施工 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2022-05-19 09:42    松花江网

  本报讯(记者 王译齐)5月18日,市委书记贺志亮带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就城市建设工作开展调研。

  贺志亮先后来到南昌路北改造项目现场,天胜二区、胜昌小区、欧亚商都门前施工现场,滨江南路与吉丰东路交会处、郑州路与前进街交会处、高新北区项目地,实地踏查棚户区、老旧小区、城市街路维修改造,督导检查废弃及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工作,对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城市绿化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

  贺志亮指出,城市建设的核心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此,要发挥好城市土地最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理念,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完善功能,注重细节加快施工,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贺志亮强调,受疫情影响,今年全市城市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在确保防疫安全基础上,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攻坚克难,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力争早建成、早投用、早受益。要突出群众所急所忧所盼,把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街路维修、城市绿化等工作做精做细,全面优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要深入研究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更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贺志亮要求,各城区、相关部门、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施工质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确保城市建设工作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市领导赵洲洋、吕庆龙、刘立新参加调研。

(松花江网编辑:熊紫旭)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