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吉林市召开2022年度全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漂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2022-08-03 15:09    松花江网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漂流)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群众人身生命安全,维护体育健身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8月3日市体育局召开2022年度全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漂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市体育相关处室负责人向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全市35家具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的经营场所法人、安全管理责任人,传达了体育总局关于加强群众体育工作安全风险防控的具体通知内容以及解读学习新修改体育法涉及高危体育工作具体内容,并与各经营场所签署了安全生产承诺书。

  据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市体育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精细部署,警钟长鸣,紧绷行业监管不放松,贯穿全年重点任务始终。市体育局不断突出责任意识,加大风险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在执法监管过程中,把“送安全进企业”落到实处。

  下一步,市体育局及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持续督促指导全市各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全市所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采取日常巡查和抽查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遏制无证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保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打造健康有序的全民健身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抓稳抓实,为我市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好服务与保障。(松花江网编辑 陈炳桥)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