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我市打造“惠农发展朋友圈”

2022-08-25 08:42    江城日报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签订打造“惠农发展朋友圈”框架协议,共同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不误,打造一批“中邮惠农示范社”和“中邮惠农示范家庭农场”。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他们联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等企业,深化政企合作,搭建联农带农桥梁纽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协议约定,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要合作助销吉林市优质农产品价值2000万元以上,纳入邮政自主品牌的吉林市优质农产品品牌50个,为吉林市200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物流保障,降低邮寄资费标准。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合作,在“邮惠达”上开办“乡村振兴优质农特产品和第一书记特卖专区”,力争销售农特产品1500万元以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将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为其提供信贷服务授信额度最高300万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备案的家庭农场近1万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71家;农民合作社6665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28个;农产品加工企业684家。(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春和 通讯员 郭建锋  松花江网编辑 李明丹)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