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吉林市公安局关于在2023吉林市马拉松赛事期间对全市“低慢小”飞行物进行管控的通告

2023-06-05 19:40    吉林市公安局
    为确保2023吉林市马拉松赛顺利举办,切实保障赛事线路及周边低空域安全,依据《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吉马赛安保工作要求,现对2023吉林市马拉松赛期间“低慢小”飞行物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无人机,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是一种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2023年6月6日至11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我市城区内进行“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
三、管控要求
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飞行物的管理工作。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日  

原标题: 吉林市公安局关于在2023吉林市马拉松赛事期间对全市“低慢小”飞行物进行管控的通告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