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珠子营村300亩小田并大田

2023-06-26 10:47    江城日报

  “人家规模化种的地就是不一样,不仅出苗率高,而且小苗长势好。”6月上旬的一个清晨,丁志鹏像往常一样前往村外的连片甜玉米地察看苗情,再一次感觉村委会的决策对了,“田地集中连片耕种后,玉米出苗率达到了九成半,比农户分散种的出苗率高了一成”。

  今春,桦甸市金沙镇珠子营村积极探索小田并大田,把村集体的机动地及13户村民原本零碎的23片小块耕地连成一片大块农田,委托坐落在村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桦甸市川和食品有限公司统一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如今,在这300亩大片农田上,已长到20多厘米高、株均五六片叶子的玉米苗葱绿盖垄,托起了村民们的新希望。

  这些年,珠子营村这个半山区小村外出务工人员多了起来。全村在册395户1418人,但常住居民不到800人,种地的人少了,导致一些好地出现了变荒地的苗头。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在村里土生土长的丁志鹏一直在思考“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这地可不能荒了,饭碗端在咱自己手里才踏实。”丁志鹏找川和食品公司总经理张振海帮忙。张振海说:“地,我们公司倒是可以帮着种,就是麻烦,一家一户的地分布太散了,大机械上不去,我们也忙不过来呀!”“要是地连成片,你们就能来管呗。”“那肯定没问题!都种甜玉米,我们负责种、管、收,大家伙还都能增收。”

  丁志鹏和村委会一班人商量后,说干就干,决定依托村集体的150亩机动地(分布在6个区域),整合连片其周边村民的地块。村委会班子成员分头找村民做工作。

  原以为很难的事儿,没想到第一个找村民万志国谈,万志国就应下了。“我家的20亩地分散在6个地块,耕种、除草、施肥、打药,不论什么活都要东奔西走费时费力。村里搞土地连片托管,我第一个签字!”

  村民丁广志也赞同:“自己种地累不说,产出效益也较低,交给川和食品公司种,我们心里有底儿。”一家一户走下来,13户村民同意把17块紧邻村集体机动地的150亩小块地委托给川和食品公司“一条龙”管理。就这样,村集体的机动地同村民的土地连成了一大片。

  村里又同川和食品公司统一签订土地托管协议:川和食品公司提供从种到收的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到秋天每亩除去800元成本后,收益全归村集体和农户。村里还成立了项目监督管理小组,督促委托主体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今年要是各方面工作都顺畅了,来年我们就能更好推动小田变大田,更好地发展现代农业了。”丁志鹏说。

  编后

  珠子营村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小田并大田的实践,让人们欣喜地看到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吉林大地落地的积极进展,让人们欣喜地看到了“三农”一线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动和热情。尽管并成的大田面积不是很大,但毕竟开了好头。基层农村耕地分散,一家一户几垧地甚至几亩地都是分布在了一个村子的不同区域,不同地块之间距离几公里也很常见。随着机械化耕种的推进和人们对省时省力呼声的提高,小田并大田的实践迫切需要变为现实。遵循村民意愿、让村民受益的前提和原则,引进并做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重要路径,开展并推广社会化服务是全新模式,就近扶持互助合作也是很接地气的招法……路径模式很多很多,需要协调对接的工作也很多很多,我们期待小田并大田带给“三农”更多益处。(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邬洪亮 李伟洪 松花江网编辑 孙桂芳)

原标题: 珠子营村300亩小田并大田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