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缅怀英烈铸忠魂 铭记初心齐奋进——我市开展“铸魂·清明祭英烈”群众性全民国防教育活动综述

2024-04-04 11:58    江城日报
  巍巍青山埋忠骨,悠悠哀思祭英烈。清明节来临之际,我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纷纷围绕“铸魂·清明祭英烈”主题,以走进烈士纪念场馆祭扫、登录中华英烈网和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官方网站献花留言、举办主题实践活动、线上线下集中播发红色影视文学作品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全民国防教育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传承英雄事迹、弘扬革命精神,厚植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为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凝聚奋进力量。

  3月29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团市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等部门,在“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举办“赓续血脉守初心 坚定信仰铸忠魂”系列主题活动。少先队员、共青团员、退伍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300余人齐声高唱国歌抒发爱国情怀,认真聆听英烈事迹感悟革命精神,全体共产党员面向鲜红的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少先队员代表献唱了《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敬爱的先烈,你们虽然长眠不醒,但我们却将你们缅怀终生……”共青团员代表饱含深情地诵读了《烈士墓前》,党员干部群众为每一块英烈墓碑扫尘擦灰,青少年献上一束束鲜花表达崇高的敬意。随后,他们步入魏拯民烈士纪念馆,缅怀英烈不屈不挠的抗日精神和爱国情怀。

  当天,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1200余名师生来到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围绕“赓续红色基因 弘扬英烈精神”主题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思政课。

  清明节期间,市革命烈士陵园预计接待社会各界群众超过4万人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祭奠活动超过300场,这里的红色展馆将成为全市广大青少年的德育课堂、党员干部的党史课堂和廉洁课堂。

  “牢记峥嵘历史,传承革命薪火,我们将继承先烈的遗志,用热血奉献青春力量……”在昌邑区桦皮厂镇烈士陵园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学生代表于焱龙表达了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学生们与昌邑区各界代表一起参观了陵园展廊,重温了“前五家子”战斗的烽火硝烟,将革命先烈浴血奋战的英雄事迹铭记于心。

  磐石市是东北抗日联军第一军的发祥地,红色文化资源丰富。4月3日,共青团磐石市委、磐石市直机关工委组织100余名优秀团员青年和团干部,走进磐石市博物馆(磐石市抗日斗争纪念馆)追忆革命英烈的光荣历史。他们邀请杨靖宇将军后人马铖明宣读《青年寄语》,并重温入团誓词,向杨靖宇将军雕像献花致敬,观看展览传承红色基因、昂扬奋斗之志。

  清明节期间,磐石市将以抗日斗争纪念馆、红石砬子抗日游击根据地遗址等红色教育基地为核心,举办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红领巾讲解员宣讲英雄故事、学习英烈事迹座谈会、观看红色电影、专题纪念活动等百余场活动,持续掀起学习英烈精神、继承传统、干事创业的热潮。

  “革命烈士纪念碑两侧的烈士英名墙上,镌刻着1365名烈士的姓名,诉说着那些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在蛟河市烈士陵园,红领巾宣讲员向来自蛟河市各小学校的大队辅导员和胜利小学的教师、少先队员代表动情地讲述《谁是最可爱的人》背后的故事。近日,蛟河市少工委、蛟河市教育局开展了“赓续英烈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示范主题队日活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铭记红色历史、努力学习本领、树立报国之志。

  清明节前夕,蛟河市围绕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开展了系列主题活动,蛟河市8处烈士纪念设施已接待50余家单位、17个乡镇(街道)、1.2万人祭扫英烈参观展览。

  4月1日,舒兰市人武部组织全体官兵、基层武装部长、部分民兵代表来到舒兰市烈士陵园,开展了“铸魂·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学习英雄事迹、传承英烈精神,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在印有“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横幅上郑重写下名字。

  4月2日,“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基因”暨永吉县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铸魂·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永吉县革命烈士陵园举行,优秀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代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诵读《强国有我,青春有为》,清扫和瞻仰烈士墓,认真聆听“微团课”,铭记英烈功绩、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

  “铸魂·清明祭英烈”群众性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在我市各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深入开展,而且在网上引发广泛参与。目前,我市群众登录中华英烈网、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官方网站的访问量已近8万人次,这一数字还在持续增加。东北抗联精神、抗美援朝精神等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和白山松水之间传颂的英雄事迹,已经成为全市人民同舟共济、激流勇进,努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强大精神力量。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川 松花江网编辑 宋丹)

原标题: 缅怀英烈铸忠魂 铭记初心齐奋进——我市开展“铸魂·清明祭英烈”群众性全民国防教育活动综述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