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2013年3月23日,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深刻把握时代潮流大势,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
↑2013年3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
2015年9月28日,纽约联合国总部。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主席发表重要讲话,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发展前景、文明交流、生态体系五个方面系统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内涵。
↑2015年9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
2017年1月18日,日内瓦万国宫。习近平主席在“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既从历史和哲学高度回答“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又从现实角度系统勾勒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2017年1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
——这是新时代中国为世界呈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
面向未来,中国将一如既往为世界和平安宁做贡献,一如既往为世界共同发展做贡献,一如既往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做贡献,同世界各国一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携手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总监制:袁炳忠
监制:郭建业
策划:刘洁 郑卫 兰红光 赖向东 王建华
统筹:武巍
摄影:丁林 庞兴雷 饶爱民 侯俊 方喆 郭绪雷 曹祎铭 李木子 曹阳
编辑:王海燕 武巍 许睿 邹予
新华社第一工作室出品
新华社摄影部制作
(松花江网编辑 周游)
原标题: 镜观·领航 | 命运与共 携手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