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县区新闻 丰满区新闻

民警来田间到地头 让农用车“亮”起来

2022-10-12 13:05    松花江网

  “警察同志,麻烦给我车多粘点”“谢谢警察同志,这反光贴确实管用”,这是民警在给农用车粘贴反光标识时听到最多的话。10月6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旺起派出所民警和市局交巡警支队下派民警一同深入田间地头、农民家中,为村民拖拉机等农用车粘贴反光标识,全面开展了一次农用车“亮尾行动”。

  在本次行动中,民警认真开展对农用车安全检查,对无反光标识、反光标识不清晰、不完整的农用车辆,做到发现一台、粘贴一台、教育一人,并向村民普及反光标识在夜间驾驶中会提示后方行驶车辆提前减速,特别是在凌晨或者傍晚视线不好的时候,后方车辆灯光照射后能大大提高辨识度,保障驾驶人安全。

  行动期间,民警发现部分农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有农用车停在公路两侧的现象,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对于这种现象,民警立即纠正,并警示驾驶员这种行为的危害,坚决不允许将车辆停在公路上。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引导广大农用车驾驶员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累计为农用车粘贴反光标识36台,劝导农用车违规停放8台次。并与旺起镇10个村沟通,要求村民主动备案,及时按照规定将农用车录入“农交安APP”系统。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首甲 通讯员 郗镭迪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原标题: 民警来田间到地头 让农用车“亮”起来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