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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肖某波诈骗案

2022-08-24 10:07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被告李某福与其团伙成员肖某波等人,驾车于黑龙江省、吉林省等地城市进行诈骗。该团队达到某地后,由李某福租用会场,次日早上,该团伙所有成员到当地早市,冒充某公司员工并使用假名字,向老年人散发净水器新品发布会的传单。谎称该公司过几天要在当地商场开业,到指定会场听课可以免费赠送净水器。

  老年人到达会场后,由李某福冒充净水器公司领导,讲解净水器的好处,并声称净水器免费赠送,只收取滤芯钱。同时承诺,在开业当天,免费赠送或抽取冰箱、电视、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以及老年代步车、小轿车等大礼。在团伙成员上门安装完净水器并收取费用后。该团伙成员驾车逃离该地,转移至下一城市继续行骗。

  案件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当出现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难以确定时,没有必要非要去区分该案件,到底是属于刑事诈骗还是民事欺诈。应判断该案件是否符合刑法中该罪的构成要件,如符合即入罪,如不符合即出罪。在严格且合适的对犯罪的主客观要件进行解释并适用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追问该行为是否属于民事欺诈。

  温馨提示:

  一定要警惕“免费赠送+听课”这样的一种套路。免费赠送物品是利诱,而让您听课就是洗脑的开始。“免费赠送+听课”这一种套路是常见的对老年人诈骗的方法,如果发现存在这样的活动,请不要贪图一点点小礼物的便宜。及时远离,不要抱着“人家讲什么我也不往心里去,就领一个免费小礼物”的想法,免费的东西往往下面,都存在很深的陷阱。

  (松花江网编辑 迟媛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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