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三大亮点让内急不再急

2018-12-13 09:43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我市为解决群众如厕难,将采取三大措施。”12月5日,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处副处长杨盛民说。他详细介绍了这一事关民生工程的方案。

  目前,我市已制订了《关于开展改善“如厕难”专项行动方案》。这一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有关通知精神,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部署,本着彻底解决如厕难问题而制订,旨在切实提升公厕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方案确定的目标是:按照全市“一年对标补差、两年重点突破、三年全面达标”的实施步骤,通过三年的创建活动,从根本上还清公厕建设的欠账,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

  方案按照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采取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的方式,推进公厕建设改造进程。记者发现,方案有以下几个亮点。

  亮点之一:整合现有厕所资源对外开放,通过机制建设节省投入成本。通过建立“厕所开放联盟”,政府适当补贴,鼓励和动员公共机构和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缓解全市建成区公厕不足。保障公厕开放时间,确保水洗公厕卫生整洁、设施完好。

  亮点之二:利用“互联网+公厕”实现厕所联网,让群众找得到厕所位置。利用国家住建部全国公厕APP平台,完善公厕标识,实现网络地图找厕所、用厕所、评厕所功能,切实提升公厕建设管理水平,达到“建得够、管得好、找得着”的工作目标。

  亮点之三:全部厕所实现水洗,让厕所更卫生更干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我市城区需要公共厕所430座。目前已有水洗公厕155座,旱厕124座。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拆除现有旱厕,新建改建水洗公厕139座,对外开放公共机构内部厕所136座。新建改建的水洗公厕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全面提升公厕形象。建设和管理充分体现人性化、标准化、信息化,创造整洁环保、舒适温馨的如厕环境。(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冯孝忠 松花江网编辑/杨世阳)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